开具原产地证书通常涉及以下步骤:
1. 企业信息维护:
- 根据最新的规定,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,可以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平台等申报系统申领原产地证书。
- 已经备案的企业可以直接申领证书,如果需要调转所属地,可以在相应平台申请,由企业所属海关进行确认。
2. 产品预审:
- 生产型企业可以申请产品预审,提交产品的HS编码、中英文名称、成本明细、生产工序等信息,以便确认其原产资格。
3. 证书申报:
- 申请人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向海关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,并根据协定要求如实申报。
4. 证书签发:
- 审核通过后,对于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,申请人可以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自行打印证书;
- 对于尚未开通自助打印的证书,企业须使用针式打印机在申领的空白原产地证书上打印证书内容,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,然后到签证海关现场办理证书签发手续。
请注意,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变化,建议您直接访问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平台,或者联系当地海关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。同时,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,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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